运动·快乐·梦想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21-071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3】号),公司非公开发行12,218,843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5.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3,179,907.8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185,778.39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994,129.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7日到账,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00Z0040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投项目内容,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X−BIONIC高科技时尚运动品牌建设与运营项目”。截至2021年10月20日,公司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685.04万元(含部分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拟使用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可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1 X−BIONIC 高科技时尚运动品牌 34,829.86 18,599.41 注
建设与运营项目
合 计 34,829.86 18,599.41 注
运动·快乐·梦想
注:截至2021年10月20日,公司正在核算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除计划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外,截至2021年10月2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本次募投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加大,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3,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同期一年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91.00万元。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营业需要,可以节省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运动·快乐·梦想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三夫户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