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1-054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或“中晟环境”)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稳健性、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在保障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控股子公司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控股子公司及公司的收益。
2、投资范围
投资的品种应当为短期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来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人民币2亿元资金为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额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进行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
每项投资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6、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7、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控股子公司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控股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并报公司审核。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控股子公司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排除受宏观经济影响,上述投资有可能收到市场波动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由控股子公司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控股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经报公司审核同意后,相关财务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并建立投资台帐;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各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
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控股子公司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流动性前提下,中晟环境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流动性前提下,中晟环境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