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GON TECHNOLOGY CO., LTD.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 报 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国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进行股东
发行股数
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的总股本 8,000万股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徐波承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
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 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息情况的,则其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
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同时,王爱国作为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承诺:如其离职或职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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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的,不影响该承诺的效力,其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世纪星豪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其转让股
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公
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月。同时,世纪星豪股东徐波作为公司的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进一步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世纪星豪的股权,也不由世
纪星豪回购该部分股权。
3、纪先尚、周兴、李宗好、陈广龙、刘燕和李慧颖作
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世纪星豪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世纪星豪回购其持有的世纪星豪的股
权;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