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9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蓝黛科技 A 股普通股股票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45.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46 元/股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业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45.00
万股,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3.46 元/股。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形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6 人,包括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任职的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预留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5.00 万股,约占公司股
本总额 57,517.529 万股的 1.4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45.00 万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 60.00 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权益占授予总 获授权益占公司
票数量(万股) 量比例 股本总额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 745.00 92.55% 1.30%
业务人员(76 人)
预留 60.00 7.45% 0.10%
合计 805.00 100.00% 1.40%
注: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三)授予价格:3.46 元/股
(四)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 40%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前授予,预留部分解除限
售安排与首次授予的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不含)
后授予,则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对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则其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公司分年度对公司、公司动力传动
事业部、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的业绩指标分别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各事业部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 1、2021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18,000 万元;
限售期 2、2021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2,000 万元;
3、2021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16,000 万元。
首次授予的限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制性股票及在 (一)考核当年净利润
2021年12月31 1、2022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25,000 万元;
日(含)前授予 2、2022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
的预留限制性 第二个解除 3、2022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21,000 万元。
股票 限售期 (二)考核年度累计净利润
1、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43,000 万元;
2、2021年至2022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000
万元;
3、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一)考核当年净利润
1、2023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30,000 万元,
2、2023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7,000 万元,
第三个解除 3、2023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23,000 万元。
限售期 (二)考核年度累计净利润
1、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73,000 万元;
2、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3,000 万元;
3、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60,000 万元。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一)考核当年净利润
1、2022 年公司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