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2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 >的议 案》,拟对 《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9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修订前: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修订后: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5 个月、27 个月。
3、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修订前: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前授予,预留部分解除限
售安排与首次授予的一致,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 30%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不含)后授予,则在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修订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5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50%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7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50%
3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5 个月后的 50%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7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50%
3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公司分年度对公司、公司动力传动
事业部、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的业绩指标分别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各事业部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 1、2021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18,000万元;
限售期 2、2021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2,000 万元;
3、2021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16,000 万元。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一)考核当年净利润
1、2022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25,000万元;
2、2022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 3、2022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21,000 万元。
首次授予的限 限售期 (二)考核年度累计净利润
制性股票及在 1、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43,000 万元;
2021年12月31 2、2021年至2022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000
日(含)前授予 万元;
的预留限制性 3、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股票 37,000 万元。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一)考核当年净利润
1、2023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30,000万元,
第三个解除 2、2023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7,000 万元,
限售期 3、2023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23,000 万元。
(二)考核年度累计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