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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蓝黛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1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00 号公司办公楼 506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兰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订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前 3 至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详见 2021 年 10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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