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了解项立平先生、章亮先生、雷文胜先生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项立平先生、章亮先生、雷文胜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项立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章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雷文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张孝友 潘金贵 李有光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