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
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2014年修订)等法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年修订)(以
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以下简称“《配售细则》”)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
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
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
根据《意见》、《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规定要求,本次发行在公司股东
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定
价原则、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
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指引,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
城制药”、“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截止2014年7
月18日(T-3日),中证指数发布的C27“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为34.48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4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7.50倍,低于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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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2,5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
额为32,181.26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4元/股、发行新股2,500万股计算的预计
募集资金总额为35,000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2,82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约为32,177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点提示
1、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4]69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
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
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主承销
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台城制药的股票代码为002728,该代码同时
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7月18日(T-3日)完成。参与本次
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199家,剔除34家无效申购报价后,本次网下初步
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165家,申购总量为313,55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209.03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为
14.01元及以上的申购报价和报价为14元且投资者申购总量不超过1,000万股的
报价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35,600万股,占本次初步
询价申购总量的11.3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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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
的市盈率为:
(1)13.0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
算);
(2)17.5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
算)。
5、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
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
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83家,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246,50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
购倍数为164.33倍。
6、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发行的新股数量
为2,500万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7、若本次发行成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