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2010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8月29
日上午9时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合法授权代表3名,代表有效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16,3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365万股的1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鼎石律师事务所万蓉律师
和陈光律师对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决议进行见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宫明杰先生主持,按照会议
议程,经全体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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