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岭南园林”或“公司”)
根据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3]第95号)、《关于进一
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44号)、《关于加强新
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文)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3]231号)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3]455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3]456号)。
2、本次发行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网上网下
发行比例、回拔机制、配售原则和方式、网上投资者股票市值要求等方面有重大
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3、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或“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
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拟定的发行价格为22.32元/股,对
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3.3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土木工程建筑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9.20倍)。
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
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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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前三周内会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经协商一致,决
定将原定于2014年1月17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推迟至2014年2月11日,
原定于2014年1月16日下午在全景网举行的网上路演暂时取消,具体时间安
排请见正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4年2月11日网上、网下申购前三周内
连续发布《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
时间分别为1月16日、1月27日和2月10日,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重要提示
1、岭南园林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9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承销
商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本次发
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岭南园林”,申购代码为“002717”,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
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共发行股份数
量2,143.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14.40万股,为本次发
行数量的8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28.6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月14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
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
水平、市场情况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2.32元/股,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4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3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3,927.04万元(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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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分摊的发行承销费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4年1月8
日在《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招股意向
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
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4年2月11日(T日,周二),参与申购
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8、回拨安排:详见本公告“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四)。
9、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且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
的10%,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最高报价的具体实施情况详
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剔除后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
行价格的所有配售对象家数为19家,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