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码:2017-031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4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公开募集和老股转让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329,878股,其中老股发售数量为8,978,369股,新股发行数量为12,351,50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18元,共计募集资金311,010,996.6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83,510,996.62元,已由国信证券于2014年1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920,819.5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5,590,177.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9号)。
二、2014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该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4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014年2月,公司、国信证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账号为3301040160001260861;公司、国信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账号为 626593399。
募集资金存放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040160001260861 20,000.00 2014年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26593399 7,559.00 2014年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销户情况
介于公司2014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市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国信证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国信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