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股票代码:0027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冯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东路 9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 8 号西 2 门 01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众信旅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众信旅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4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章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3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七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第八章 备查文件......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8
第一章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冯滨
上市公司、众信旅游 指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 指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益变动报告书
转让方、转让方 1 指 冯滨
转让方 2 指 郭洪斌
受让方 指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 18,125,434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21 年 12 月 8 日转让
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众信旅游
37,009,442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08%
2021 年 12 月 8 日,转让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
计持有的众信旅游 37,009,442 股股份(约占协议签
本次转让 指 署日众信旅游总股本的 4.08%)转让给受让方,郭
洪斌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众信旅游
17,764,281 股股份(约占协议签署日众信旅游总股
本的 1.96%)转让给受让方的行为
转让方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的众信旅
标的股份 指 游 37,009,442 股股份,约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众信旅
游总股本的 4.08%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滨先生以及郭洪斌先生与
《股份转让协议》 指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阿里网络 指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冯滨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 11010119640717****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东路 9 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 8 号西 2 门 01 号
联系电话 010-64489696
冯滨先生现任众信旅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冯滨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2021 年 1 月 13 日,信息披露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无限售流
通股合计 18,125,43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该减持计划已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全部实施完毕。
2021 年 12 月 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阿里网络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向阿里网络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7,009,44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8%)。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加深上市公司与阿里网络之间的战略合作,并满足自身因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者
减持众信旅游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内容
1、2021 年 1 月 1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冯滨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 18,125,43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该减持计划
已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全部实施完毕。
该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冯滨 220,539,505 24.33% 202,414,071 22.33%
注:截至2021年12月8日公司总股本由909,405,887股变更为 906,331,384股,导致该次权
益变动变动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滨先生的持股比例由24.25%变更为24.33%。
2、2021 年 12 月 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冯滨先生与阿里网络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约定冯滨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7,009,442 股(占公司总股本4.08%)转让给阿里网络。
该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 906,331,384 股,冯滨先生持有众信旅游股份
202,414,071 股,持股比例为 22.33%;该次权益变动后,冯滨先生持有众信旅游股份的数量为 165,404,629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8.25%,冯滨先生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该次权益变动不会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该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冯滨 202,414,071 22.33% 165,404,629 18.25%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02,414,071 股,
其中 86,268,697 股处于质押状态,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滨先生
转让方 2:持股 5%以上股东郭洪斌先生
受让方:阿里网络
2、转让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阿里网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滨先生及持股 5%以上股东郭洪斌
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受让二者所持有的众信旅游37,009,442 股股份、17,764,281 股股份,共计受让众信旅游 54,773,72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04%。
3、转让价款
本次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 4.41 元/股,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 1 个交
易日众信旅游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90%)。
阿里网络应向冯滨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每股转让价格与冯滨所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的乘积,即人民币壹亿陆仟叁佰贰拾壹万壹仟陆佰叁拾玖元贰角贰分(RMB163,211,639.22)。
阿里网络应向郭洪斌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每股转让价格与郭洪斌所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的乘积,即人民币柒仟捌佰叁拾肆万零肆佰柒拾玖元贰角壹分(RMB78,340,479.21)。
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众信旅游以现金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则股份转让价款应按下列公式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股份转让价款=股份转让价款—(标的股份数量×每股税前分红金额)。其中,每股税前分红金额的计算应考虑众信旅游分配股票股利的情况(如有),并按复权调整为按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众信旅游总股本对应计算的每股税前分红金额。
4、付款安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转让方 1 股份转让价款和转让方 2 股份转让价款
均应分为两期支付:
(1)转让方 1 首笔股份转让价款和转让方 2 首笔股份转让价款应在转让相
关协议已由各方依法签署并向阿里网络提供,转让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具有误导性,无政府部门限制或禁止本次转让,不存在针对转让方及/或众信旅游集团成员的特定诉求,证券交易所已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