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XinbaoElectricalAppliancesHoldingsCo.,Ltd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政和南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7,6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7.19%,根据
发行股数 初步询价结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本次发行7,600
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存在老股转让的情形。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10.50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4年1月8日 发行后总股本 44,200.12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流通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限制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发行
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无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香港东菱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成都明瑞: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东笙科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1-1-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持有东笙科技股权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将向公
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
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1月6日
1-1-2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
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东菱集团将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
法事实后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在前述
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回购及购回价格以本公司
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本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
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