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 浩源 公告编号:2021-059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 13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为胡中友先生、沈学锋先生和王波先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中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定期报告披露工作的安排,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要求,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9月修订)》的规定,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完成了《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工作,并经公司审计部审计,监事会成员在全面了解《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后, 对其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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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