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 1-6 月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8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3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19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446.50 万
元,坐扣承销费用 3,605.9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3,840.5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212.4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628.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294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0,311.24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950.76 万元;2020 年度 1-6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0 万元,2020 年度
1-6 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1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311.24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950.75 万元。
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计补充流动资金 4,267.62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31.8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5.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8,8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126.4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07,673.60 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分三笔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211028009201007686 的人民币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50.4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7,423.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99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16,376.70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278.68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理财收益 56.64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
其他账户转入 6.05 万元;2020 年度 1-6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0 万元,2020 年度 1-6 月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6.50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16,376.7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295.18 万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 56.64 万元,累计收到其他账户转入 6.05 万元。
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9),将 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结余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计补充流动资金 2017.79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386.57 万元(注:差异 0.01 万元系尾数
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5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城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新昌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营业中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2 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1211028029201289828 15.50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新昌支行
1211028014200021079 0.00 通知存款账户
新昌农村商业银行城西支行 201000097928181 已销户 募集资金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85090154740002269 149.06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85090167310000238 0.00 通知存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525201041026998 0.00 募集资金专户
新昌县支行
合 计 164.56
(二)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2018 年 3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美盛爱 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9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银行绍兴新昌支行 3306040160000114555 4,332.62 募集资金专户
浦发银行嵊州支行 85090154740007310 4,855.84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中山支行 755921078010908 1,156.09 募集资金专户
农商银行城西支行 201000162125941 1,938.47 募集资金专户
工商银行新昌支行 1211028029201468938 39.43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柯桥支行 755921078010558 3,657,076.63 募集资金专户
农业银行新昌支行 19525201040122699 195,293.89 募集资金专户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0761447 999.21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610303317 已销户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3,865,692.1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动漫服饰扩产建设项目”二期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收益;
一期于 2012 年 9 月投入使用,但由于该项目系在原有厂区内建设、生产及货物销售,其产
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体现在本公司的整体效益中。
2.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体现在本公司的整体效益中。
(四)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5,889.39 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16 年全部销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