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编号:2015—070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3日开市起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76号文核准,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龙洲股份”或“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24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龙洲股份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7月1日(R+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62,4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无限售条件股东 占可配售股 有限售条件股 占可配售股 占可配售股
项目 股东认购合计
认购 份总数比例 东认购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有效认
购股数 59,144,228 94.782417% 1,449,000 2.322115% 60,593,228 97.104532%
(股)
有效认 331,207,676.80 -- 8,114,400.00 -- 339,322,076.80 --
购资金
总额
(元)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龙洲股份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62,400,000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龙洲股份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5.60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0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24日,R日)收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总量为203,169,997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5年7月1日,T+5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59,144,228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62,400,000股的94.782417%,认购金额为331,207,676.80元。
2、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24日,R日)收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总量为4,830,003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5年7月1日,R+5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1,449,000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62,400,000股的2.322115%,认购金额为8,114,400.00元。
3、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5年7月1日,R+5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龙岩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了16,455,699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62,400,000股的26.371313%。
4、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24日,R日)收市,龙洲股份股东持股总量为62,400,0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5年7月1日,R+5日)有效认购数量为60,593,228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60元,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62,400,000股的97.104532%,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本公告刊登当日(2015年7月3日,R+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实际配股比例相当于每10股配送2.9131股。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2015年6月19日(R-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2015年6月19日(R-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五、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路龙津花园东塔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 王跃荣
联系人: 蓝能旺
电话: 0597-3100699
传真: 0597-3100660
2、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
法定代表人: 杨树财
保荐代表人: 尹清余、王静波
项目协办人: 李爽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63210625
传真: 010-68573837
特此公告。
发行人: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