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长生生物 公告编号:2018-040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经 2018年 4 月10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8年 4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实施的权
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73,690,3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8年 5月 3 日,除权除息日:2018年5月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5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年5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65 高俊芳
2 01*****752 张洺豪
3 00*****258 刘良文
4 01*****489 韩晓霏
5 00*****660 杨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4 月19 日至登记日:2018 年5
月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部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赵春志、桂巍
联系电话:0431-81874554
传真电话:0431-81874554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越达路 1615号
六、备查文件
1.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