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669 深市 康达新材


首页 公告 康达新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级筛选:

康达新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告日期:2022-03-15

康达新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CO., LTD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 169 号)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


                  公司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唐山金控孵化在内的不超过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唐山金控孵化拟认购股票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 24.99%,且本次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99%;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唐山金控孵化最终认购股份数由唐山金控孵化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唐山金控孵化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除唐山金控孵化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唐山金控孵化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的是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发行底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来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0 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75,747,876 股),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数量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及原持有的股份,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募集
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七、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八、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了完善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决策机制,请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具体内容。

  九、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六节 其他必要披露的事项”

  同时,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释  义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康达新材、公司、本公  指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0,000万元(含70,000万元)A股股
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票
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唐山市国资委          指  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

唐山金控孵化          指  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唐控科创            指  天津唐控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系唐山金控孵化控股股东

唐山金控            指  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唐控科创之母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预案                指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章程              指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预案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Co., Ltd

  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 169 号

  注册资本:25,249.29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祥先生

  成立日期:1988 年 7 月 14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2 年 4 月 16 日

  股票代码:002669

  股票简称:康达新材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胶粘剂作为应用广泛的工业材料,迎来较大市场空间

  在国家经济持续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下,我国胶粘剂行业紧跟国家发展战略,平稳增长。我国胶粘剂行业伴随着新能源、装配式建筑、基建地产、5G消费电子等高端领域的用胶需求旺盛,推动胶粘剂行业产品功能化、高端化,应用领域不断扩大。


  “十三五”期间,我国胶粘剂和胶粘带行业保持稳步增长,行业发展模式也逐步从规模扩张向质量和效益提升型进行转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管理创新能力逐步得到提升。“十四五”期间,我国胶粘剂的发展目标是产量年均增长率为4.2%,销售额年均增长率为 4.3%;我国胶粘带的发展目标是产量年均增长率为 4.5%,销售额年均增长率约为 4.2%。力争到 2025 年末,改变国产产品高端不足、低端过剩的局面,使行业高附加值产品产值的比例达到 40%。

  2、受产能制约,亟待扩产满足市场需求

  近三年,公司胶粘剂产品产能利用率较高,生产设备基本处于满负荷生产状况。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生产设备的投资和技改,将胶粘剂产量扩产,但仍无法满足未来客户订单需求。从销售方面来看,公司胶粘剂产量逐年提高,但仍供不应求。未来预计公司环氧胶、聚氨酯胶、硅胶、丙烯酸酯类的订单将大量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扩大生产能力,将无法应对当前公司客户订单需求的快速增长,产能瓶颈将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此,扩大产能规模是顺应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推动业绩快速增长的必然途径。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

  国内外胶粘剂性能差异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原材料问题,高端产品的关键原材料往往只有国外公司所掌握,无论是从供货稳定性还是价格方面,都受制于国外供应商,直接造成了高端产品领域为国外胶粘剂企业所垄断的局面。通过本项目建设,改性特种环氧树脂和改性聚酯生产建设,解决这两类关键原材料受制于国外供应商的问题,从成本和产品稳定批量生产方面提升产品的性能和价格的优势,为我国的高端胶粘剂产品提供原材料保障。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大幅提高胶粘剂产销规模,提升公司胶粘剂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巩固公司在国内胶粘剂行业中的领先优势。本项目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是十分必要的。

  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胶粘剂行业发展


  近年来,我国胶粘剂行业发展迅速,全球产业重心逐步由原来的欧美地区向亚洲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