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1-11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或“公司”)子公司因涉嫌违规对外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3第(五)项及 13.4 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9月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7条,在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违规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网金”)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有一笔1.45亿元定期存单被质押,该质押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规外担保(以下简称“西藏网金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3 第(五)项及 13.4 第(二)项的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9月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在近期自查中还发现公司存在其他疑似违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相关事项自发现以来,公司现任董事会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消除风险,积极督促相关方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争取尽快撤销风险警示,目前主要进展如下:
1、关于西藏网金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以西藏网金为被告、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金服”)为第三人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山中院”)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并申请保全西藏网金名下财产。中山中院立案受理后,于2021年8月24日做出裁定(案号:(2021)粤20民初272号),依法对西藏网金在广州银行的1.45亿元定期存单采取保全措施。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中山中院传票,定于10月19日开庭,并于同日收到中山中院《交换证据通知书》载明开庭审理时进行证据交换。9月26日,代理律师与中山中院承办该案法官的书记员联系,得知由于被告送达不成功,原定于10月19日的开庭安排取消,具体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公司历史上其他疑似违规事项,公司已聘请专业机构,进一步核查,搜集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的证据,依法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和手段,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中所披露的违规对外担保和疑似违规行为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7条,在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违规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