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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公告日期:2011-10-2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HomaAppliancesCo.,Ltd.
(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北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
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4,1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后总股本:16,535万股预计发行日期:2011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
前股东所
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
及自愿锁
定股份的
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拾贰、蔡健泉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安排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施诺投资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安排由公司回购施诺投资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施诺投资股权,也不接受施诺投资回购其持有的施诺投资股权;其在公司
任职期间,在前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施诺投资股权不超过其所
持有施诺投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施诺投资股权。
本公司控股股东施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东盛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东盛投资股东、本公司董事苏冬
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东盛投资股权。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在前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
东盛投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有东盛投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东盛投资股权。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济云、吴世庆、关志华和姚友军分别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施诺投资股
权。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在前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施诺投资股
权不超过其所持有施诺投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所持有的施诺投资股权。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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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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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2,400万股,本次拟发行4,135万股流通股,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为16,535万股,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拾贰、蔡健泉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安排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施诺投资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安排由公司回购施诺投资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施
诺投资股权,也不接受施诺投资回购其持有的施诺投资股权;其在公司任职期间,
在前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施诺投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有施诺投
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施诺投资股权。
本公司控股股东施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东盛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东盛投资股东、本公司董事苏冬平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东盛投资
股权。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在前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东盛投资股权
不超过其所持有东盛投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东盛投资股权。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济云、吴世庆、关志华和姚友军分别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施诺投资股权。
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在前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施诺投资股权不超
过其所持有施诺投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
有的施诺投资股权。
二、根据公司2011年1月20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
次股票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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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第四节“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2008年至2011年1至6月,公司的直接人工成本分别为7,336.65万元、
7,959.40万元、12,744.06万元和6,393.08万元,分别占当年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
3.98%、4.14%、5.26%和4.68%,呈小幅上升趋势。经对2011年1至6月数据的敏
感性测算,直接人工成本如果上升5%,则主营业务毛利将会降低1.11%,敏感系
数为-0.22。受珠三角人力资源总体成本上升的影响,预计未来工资水平将逐年上
升,总体用工成本还将增加,这将对主营业务毛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人民币升值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出口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60%以
上,基本以美元和欧元报价及结算。人民币对美元及欧元汇率总体呈上升趋势,
2008年初至2011年6月底,人民币对美元累计升值11.40%,人民币对欧元累计升
值12.24%,未来人民币仍将可能保持升值趋势。2008年至2011年1至6月,由于人
民币升值给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分别为525.70万元、1,312.41万元、694.05万元和
374.48万元,使公司利润总额相应减少。假定在出口收入1.8亿美元及0.8亿欧元
的规模下,如果不采取任何避险措施,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分别每升值1%,本
公司的利润总额将下降948.30万元,人民币升值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同时使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优势将被削弱。
(三)报告期内,为应对人民币升值的风险,公司以远期汇率作为合同外币
报价的依据,与此同时,公司根据预期外汇收入情况,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
业务,以锁定预期收汇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2010年,由于远期结售汇合约的签
订规模增加以及市场汇率与结汇汇率的差价增大导致2010年的该项合约产生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252.18万元、投资收益为2,205.29万元,二者合计4,457.47万
元,对2010年净利润影响较大,扣除此项非经常性损益,公司2010年净利润为
9,430.21万元。如果未来人民币背离预期走向贬值,则公司已签订的远期结售汇
合约将可能产生亏损。
(四)2008年至2011年1—6月,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为195,279.93
万元、212,834.94万元、285,443.34万元和158,740.36万元,同期公司的营业收
入为209,719.29万元、219,489.07万元、282,887.79万元和165,446.09万元,公
司的收入质量较高。但受原材料价格变动、提前备货及货款结算方式等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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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至2011年1—6月,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68.47
万元、-5,986.42万元、25,975.44万元及22,199.65万元,波动较大。
(五)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以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主要由远期结汇合约所产生,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公司将该项业务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序号
2011年
1至6月
2010年2009年2008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①6,523.2713,148.557,054.285,218.8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
经常性损益
②-729.334,337.071,119.50-527.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①-②7,252.608,811.485,934.795,746.46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②/①-11.18%32.99%15.87%-10.11%
(六)欧洲是本公司最主要的市场,2011年1至6月,欧洲市场收入占主营业
务收入45.76%,其次是国内市场。随着国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部分国家和地
区为了保护本国市场,推行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和措施,贸易摩擦日益增多;同
时发达国家利用在安全标准、质量标准、环境标准等非关税壁垒方面的障碍,打
压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相关产业。所以,一旦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政
策发生重大变化或经济形势恶化、我国出口政策产生重大变化或我国与这些国家
或地区之间发生重大贸易争端等情况,将会影响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产品需求,
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出口业务。
(七)2008年公司所得税按12.5%的税率计缴,2009年、2010年按15%的税
率计缴,2011年1-6月暂按15%的税率预缴。公司因享受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对
公司报告期净利润的合计影响数分别为661.57万元、956.41万元、1,941.51万元和
1,022.08万元,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12.68%、13.56%、14.77%和15.67%。如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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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变更或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未来公司不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
的条件以及不再获得当地政府的有关补助,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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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10
一、普通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