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68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0-04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尚未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 多因素,为能更好地开展后续公司战略部署,进而促使业务更优更快进一步发展, 经与中介机构沟通并审慎论证,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择机依据再融资相关政策,重新研究论证并制订再融资方案,适时继续开展再融资事宜。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审议程序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发表了的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与华道投资管理(徐州)有限公司、中山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系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与华道投资管理(徐州)有限公司、中山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系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事项时,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3、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华道投资管理(徐州)有限公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6、公司与中山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