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9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赵国栋先生;
3、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6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09:15-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6
日9:15-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凤凰置地广场H座21层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72,598,52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14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33,767,11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33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38,831,41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80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4,189,02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8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72,2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3,916,82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61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鉴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325,8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31%;反对
1,272,6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6,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6193%;反对
1,272,6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38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328,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42%;反对
1,257,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13%;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9,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6862%;反对
1,257,5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0202%;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6%。
2、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328,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42%;反对
1,257,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13%;弃权 12,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9,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6862%;反对
1,257,5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0202%;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6%。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292,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10%;反对
1,293,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45%;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3,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8268%;反对
1,293,5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796%;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6%。
4、发行数量及认购金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328,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42%;反对
1,257,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13%;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9,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6862%;反对
1,257,5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0202%;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6%。
5、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1,257,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13%;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9,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6862%;反对
1,257,5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0202%;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6%。
6、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328,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42%;反对
1,257,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13%;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9,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6862%;反对
1,257,5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0202%;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6%。
7、股份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328,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42%;反对
1,257,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13%;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9,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6862%;反对
1,257,5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0202%;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6%。
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328,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42%;反对
1,257,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13%;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9,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6862%;反对
1,257,5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0202%;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6%。
9、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31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00%;反对
1,268,8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55%;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7,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4164%;反对
1,268,8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2899%;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6%。
10、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31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00%;反对
1,268,8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55%;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7,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4164%;反对
1,268,8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2899%;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