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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8


  证券代码:002 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 源        公告编号:2019-0 7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暨
            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合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2、本次股份转让各方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合同后还需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属于签署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交易方案细节尚未最终确定,需签署各方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且转让股份数量等交易条件也可能发生变动,存在后续正式协议未能签署及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

    4、目前该意向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接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永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德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与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顾永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转让合计不低于 68,500,000 股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不低于25%,但其最终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收购完成后,

  证券代码:002 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 源        公告编号:2019-0 73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将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

    二、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顾永德:320222xxxxxxxxxxxx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

    顾永德先生持有公司84,047,54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64%,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深圳德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10214821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向南瑞峰花园1栋B-1326

    法定代表人:顾永德

    深圳德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639,65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4%,顾永德先生直接持有深圳德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00%。
    (二)、受让方:

    1、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63363555U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城路8号

    法定代表人:周应华

    三、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1、甲方(转让方):顾永德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德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乙方(受让方):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 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 源        公告编号:2019-0 73

    (二)标的股份及转让价格

    1、乙方或其指定投资主体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甲方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低于68,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不低于25%,其中,收购德旺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1,639,6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24%,收购顾永德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低于56,860,3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不低于20.76%(以下合称“标的股份”),但乙方最终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收购后,乙方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

    2、标的股份具体转让价格待乙方完成对上市公司尽职调查后,双方再行协商。具体支付时间及支付金额由双方在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

  (三)诚意金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意向协议签署之次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乙方向由甲乙双方认可的具有资金托管资质的第三方开立共管银行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并支付人民币 1 亿元作为本次交易的诚意金。由此产生的资金托管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除双方达成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后诚意金转为首期股份转让价款以外,诚意金不得挪作他用。

  (四)尽职调查

    本意向协议签署生效且乙方支付诚意金后,受让方有权指派专业人员和自行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转让方应促成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积极配合受让方指派的专业人员和委托的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

    (五)协议变更和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意向协议,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意向协议的,双方应另签订书面协议。

    2、本意向协议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意向协议;

  (2)如果在尽职调查中,乙方发现存在对本意向协议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或有负债、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影响标的公司上市地位、再融资等),乙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意向协议,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支付诚意金的,本意向协议自动终止;

  证券代码:002 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 源        公告编号:2019-0 73

    (4)双方就此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未达成一致;

    (5)双方自本意向协议生效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含 90 个自然日)仍
未最终达成正式股份转让协议。

    本意向协议任一终止情形发生后五日内,甲方应无条件配合解除共管账户的监管手续并将全部诚意金(人民币壹亿元)及其利息返还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不予配合解除监管手续并返还乙方诚意金及其利息的,每逾期一天,按照诚意金金额的 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其它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交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转让方做出的承诺。

    2、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属于签署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但由于交易方案细节尚未最终确定,需签署各方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存在后续正式协议未能签署的风险。目前该意向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3、由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