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 12 月9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 12 月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主持人:董事长梁龙先生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共48人,代表股份118,789,9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44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67,110,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33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51,679,8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1155%。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38人,代表股份60,718,0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58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9,038,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68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份51,679,8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1155%。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7,000,000 股)、潍坊爱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7,980,000 股)、梁龙(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07,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16,0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7,000,000 股)、潍坊爱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7,980,000 股)、梁龙(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股)回避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94,9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03,0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94,9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03,0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07,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16,0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94,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3%;反对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03,0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07,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2,0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16,0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6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07,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16,0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7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07,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16,0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07,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16,0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94,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6%。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03,0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1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