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5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8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 T2 大楼 50 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解除与维顺物业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登载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解除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 3 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议案 3 为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解除与维顺物业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
3.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 √
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1 年 11 月 11 日 17:00 前传至
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 T2 大楼 50
层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36(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1 年 11 月 11 日 9:0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含)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 T2 大楼 50 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锦宇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电子邮箱:wanrun@mason-led.com
5、其他事项:
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4”,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上述投票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企业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解除与维顺物业合作协议及其补充 √
协议的议案》
3.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 √
供担保的议案》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