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材料,对该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光电”)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因债权人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金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与航天金租开展售后回租方式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符合恒润光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为其经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蔡瑜
马传刚
熊政平
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