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135,262,5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09%)的股东魏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9%)。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关于拟减持成都利君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魏勇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5,262,575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原因:个人投资需求;
股份来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9%;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二)股东此前已披露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2、首次公开发行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3、2015 年 7 月,魏勇先生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
利君股份的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利君股份的股份。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4、2015 年 7 月,魏勇先生承诺:以个人自筹资金根据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市值不低于 0.36 亿元的公司股份。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5、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对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并同时承诺如果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履行情况:正在履行。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 其他说明
(一)魏勇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不确定性,魏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魏勇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魏勇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 备查文件
魏勇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