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
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94%。
近日,公司收到魏勇先生《关于减持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获悉
魏勇先生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 11,690,000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魏勇先生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且达到本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 / / /
2022 年 9 月 21 日 6.36 3,190,000 0.31%
大宗交易 2022 年 9 月 22 日 6.40 2,330,000 0.23%
魏勇 2022 年 9 月 23 日 6.39 1,770,000 0.17%
2022 年 9 月 29 日 5.68 4,400,000 0.43%
其它方式 / / / /
合 计 11,690,000 1.1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2,262,575 12.80% 120,572,575 11.67%
魏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262,575 12.80% 120,572,575 11.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魏勇
住所 成都市成华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2.09.29
股票简称 利君股份 股票代码 00265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1,169 1.13%
合 计 1,169 1.1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226.26 12.80% 12,057.26 11.6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26.26 12.80% 12,057.26 11.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
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划自上述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94%。
魏勇先生自 202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期间,通过大宗
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690,000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
本次变动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魏勇先生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魏勇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魏勇先生本次减持后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魏勇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 备查文件
魏勇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