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ATELLITE PETROCHEMICAL CO., LTD.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嘉兴工业园区步焦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石化”、“公司”、“本公司”
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
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控股”)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卫东和杨亚珍、其他股东嘉兴茂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茂源投资”)、间接股东马国林、杨玉英、高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
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卫东、马
国林、杨玉英、高军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
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自公司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以及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 2011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若出现分项值与加总数不一致
的情况,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 二 节 股 票 上市 情 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
引(2009 年 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卫星石化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24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
行 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
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1,0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40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390 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卫星石化”,股票代码
“002648”;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4,00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
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 年 12 月 28 日
3、股票简称:卫星石化
4、股票代码:002648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0,00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00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卫星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卫东和杨亚珍、其他股东茂源投资、间接股东马国林、
杨玉英、高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卫东、马
国林、杨玉英、高军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
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自公司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以及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
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4,0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可上市交易时间
序号 项目 持股数(万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一、发行前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 卫星控股 9,975.000 49.875% 2014 年 12 月 28 日
2 杨亚珍 3,750.000 18.750% 2014 年 12 月 28 日
3 茂源投资 1,275.000 6.375% 2014 年 12 月 28 日
小计 15,000.000 75.000%
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4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1,000.000 5.0000% 2012 年 03 月 28 日
5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4,000.000 20.0000% 2011 年 12 月 28 日
小计 5,000.000 25.0000% —
合计 20,000.000 100.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SATELLITE PETROCHEMICAL CO., LTD.
2、注册资本:20,000 万元(本次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马国林
4、设立日期:2005 年 8 月 3 日
5、公司住所:嘉兴市嘉兴工业园区步焦路
6、邮政编码:314004
7、董事会秘书:沈晓炜
8、电话号码:0573-82229096
传真号码:0573-82229088
9、发行人电子信箱:satlpec@gmail.com
10、公司网址:http://www.satlpec.com
11、经营范围: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正丁酯、丙烯酸
异辛酯、丙烯酸及酯类重组分、织物涂层胶(以上产品凭有效的《嘉兴市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生产)、高吸水性树脂、喷水(汽)织机防水浆料、
小雪胶片的生产;丙烯、乙醇、丁醇、异丁醇、2-辛醇、对苯二酚的批发及其进
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2 年 7 月 25 日)。以上商品
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
商品。
12、主营业务:丙烯酸、丙烯酸酯、甲基丙烯酸、颜料中间体、丙烯酸酯高
分子乳液、高吸水性树脂(SAP)及其他丙烯酸酯下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3、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间接持有
直接持有股 合计占发行后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始日期 股数(万
数(万股) 总股本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