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21-004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
合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全体董事 9 人均参与了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发行方案中第 3 项“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内容调整如下: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旅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含)35 名特定投资者。其中,交旅集团拟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数不低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总股数的 5%,交旅集团最终认购股份数由交旅集团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协商确定,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认购。除交旅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旅集团”)在内的不
超过(含)35 名特定投资者。其中,交旅集团拟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数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份总数的 5%(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份总数的 10%(含本数),交旅集团最终认购股份数由交旅集团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协商确定,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认购。除交旅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殷俊、李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 立 董 事 事 前 认 可 意 见 及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同意公司对《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同步修订,并补充完善相关风险提示,编制《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殷俊、李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与交旅集团于 2020 年 8 月 7 日签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同意公司与交旅集团签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认购数量”进行补充确认。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殷俊、李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 于 修 订 < 公 司 章 程 > 的 公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