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59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将前期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 44,732.50 万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1,772.41 万元,本金 42,960.09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将计划用于支付收购杭州搜影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拇指玩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现金对价的募集资金 42,960.09 万元从应收交易对方业绩补偿款中进行了抵扣,具体详情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已实际终止或完成,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合计 1,772.49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永久性补流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账户。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 年 6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关于核准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哲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57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202,429,14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发行价格 4.94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76.30 元,扣减股票发行
费用 21,681,536.94 元后,实际募集的配套资金净额为 978,318,439.36 元。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7】第 382 号),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截
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投资进度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投资 募集资金总额 已使用金额 备注
总额(万元) (万元) (万元)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 已支付 26,389.91 万
1 价 69,350.00 69,350.00 69,350.00 元,抵扣业绩补偿款
42,960.09 万元
“拇指玩”运行平台 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2 升级及海外版研发项 35,022.56 27,650.00 - 金
目
3 支付中介费用 3,000.00 3,000.00 2,085.37 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
换
合计 107,372.56 100,000.00 71,435.37 -
(二)募集资金余额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的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2020 年 8 月 12 存款方式
日余额(万元)
平安银行北京花园路 15000093708663 1,772.49 活期存款
支行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为原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不涉及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所产生
的利息合计 1,772.49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存款利息以批准
后实际补充流动资金当天的累计存款利息为准)。
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三、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为原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流动资金需求也在加大,公司通过银行授信虽然一定程度上补充了流动资金,但较高的资金成本影响了公司利润水平。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为原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符合公司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能够提高运营及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将相关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相关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相关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