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1-026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聚投资”)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编号(2021)浙 07 执 97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义聚投资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执行人股票质押式回购合同纠纷一案,因被申请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
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依法立案执行。现查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裁定如下:
1、冻结被执行人证券账户 0800234113,共 4,806,505 股以及红利 23,140 元。
轮候冻结证券账户 0800234113,所持上市公司共 24,678,495 股及红利 609,742元。
2、冻结期限为三年,自 2021 年 3 月 10 日至 2024 年 3 月 9 日,上述所冻结
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冻结。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
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义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04,380,335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11.13%,因前述股票质押式回购合同纠纷案被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数量29,485,000 股,占义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4.4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1%。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义聚投资被执行裁定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系被准予拍卖(变卖),尚未实际拍卖(变卖)。若控股股东本次涉及的股份被拍卖(变卖),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