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 丹邦 公告编号:2021-11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7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11 月 26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26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3:30-17:
00)
2、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 8 号丹邦科技大
楼 3 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下登记材料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 3)
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以送达并电话确认为准。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材料原件。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丹丹
电话:0755-26511518
传真:0755-26981518-8518
邮箱:lc@danbang.com
邮编:518057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登记资料文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进场。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 司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618。
投票简称:“丹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
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
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丹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该列打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会议结束止。
(备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2、委托人应在非累积投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附件 3: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
股东地址/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注)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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