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 丹邦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独立董事徐明华、张红艳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定向融资计划展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定向融资计划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刘萍先生、谢凡先生为公司关联董事,已对此事项回避了表决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票,反对 0 票,回避表决 2票。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