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 丹邦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定向融资计划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定向融资情况概述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的议案》,为偿还到期债务,同意公司拟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备案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62 万元,期限为 6 个月的定向融资计划。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定向融资募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27),认购人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产品成立规模为人民币 3,061.1796 万元,产品期限为六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12.2%,融资计
划到期日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定向融资计划展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申请展期情况如下:
二、申请定向融资计划展期的情况
产品名称 丹邦科技定向融资计划
展期本金 人民币 3061.1796 万元
展期期限 6 个月
展期利率 12.2%/年
展期起始日 2021 年 10 月 8 日
展期到期日 2022 年 4 月 8 日
公司拟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高新住宅的 12 套房产为抵押担保品为编
号为 MI9920210004-3 的《丹邦科技定向融资计划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项下认购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针对认购协议进行不时的修订、补充后认购人享有的全部债权,下同)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事项已经其股东决定通过)为认购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本次融资展期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定向融资计划展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能够更好的支持公司的业务开展。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向认购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的定向融资计划展期,已与认购人达成初步意向,正式协议的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