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8-01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4日
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即2018年5月3日。
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
准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2213号)。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19年5月3日。
除上述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外,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授权相关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