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0-024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下午 15:00 时,在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478 号上
都大厦 A 座 12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窦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4 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155,105,51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06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9,169,80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1.69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25,935,715 股, 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6.36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7 人,代表股份 27,941,76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85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06,0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49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25,935,71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364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为: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689,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718%;反对 3,962,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 23,979,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204%;反对 3,962,0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股东刘桂雪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24,644,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846%;反对 3,962,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82%;弃权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3%。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 23,954,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310%;反对 3,962,0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96%;弃权 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5%。
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股东刘桂雪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24,689,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718%;反对 3,962,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 23,979,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204%;反对 3,962,0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96%;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股东刘桂雪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3,626,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621%;反对 5,024,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7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 22,916,8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65%;反对 5,024,9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8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股东刘桂雪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
议案获得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23,324,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056%;反对 5,302,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71%;弃权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3%。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 22,614,1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331%;反对 5,302,6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774%;弃权 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5%。
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股东刘桂雪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24,689,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718%;反对 3,962,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 23,979,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204%;反对 3,962,0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股东刘桂雪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24,690,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756%;反对 3,960,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 23,980,8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244%;反对 3,960,9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股东刘桂雪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0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24,862,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746%;反对 3,789,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5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 24,152,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385%;反对 3,789,3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6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股东刘桂雪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08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24,862,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746%;反对 3,789,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5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 24,152,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385%;反对 3,789,3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6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股东刘桂雪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
议案获得通过。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24,625,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81%;反对 4,026,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1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 23,915,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910%;反对 4,026,1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0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