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6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第一个可行权
期的 40 名激励对象合计可行权的股票数量为 69.15 万份,行权价格为每股 34.28
元。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7872,期权简称:姚记 JLC5。
3、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共 3 个行权期,第一个
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实际可行权期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
4、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模式,公司已与被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责任。
5、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一、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7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7 月 27 日至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总人数由 55 人调整至 53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10.5 万份调整为 309.5
万份。
6、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授予人数为 2 人,授予数量为 20.00 万份。
7、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对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每股 34.78 元调整为每股 34.28 元。
8、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53 人调整至 40 人,授予
股票期权数量由 309.5 万份调整为 230.5 万份。同时董事会确认公司 2020 年第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9、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认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时,公司拟回购注销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000 股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为 16.90元/股。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即将届满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0 年 8 月 20 日)起满 12 个
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的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8 月
20 日,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届满。
2、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序号 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567,945,859.78元,
计 提 的 股份 支 付费 用为
16,049,347.36元,则公司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0 年度 考 核 净利 润为
3 相比2019年,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583,995,207.14元,2019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17,933,506.38 元 , 相 比
2019年,2020年净利润增长
率为83.68%,满足行权条
件。
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子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需与其所属子公司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 2020年度,各子公司业绩考
4 根据子公司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系数 核均达标,满足行权条件
(M),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
签署的《股权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