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1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有股份在一致行动人
之间内部转让的公告
公司股东姚晓丽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有股份在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或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晓丽女士的《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有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情况概述
1、本次股份变动内容说明
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姚晓丽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9 月 29 日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6,627,900无限售流通股给姚晓丽女士持有的玄元科新24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玄元科新 241 号基金”),转让股份占公司股本的 1.64%。姚晓丽女士为玄元科新 241 号基金的唯一所有人,且与玄元科新241 号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股份变动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2、本次股份变动实施方式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股) 交易方式 转让均价(元/股) 占公司股份比例
2021.9.28 5,675,800 大宗交易 15.28 1.40%
2021.9.29 952,100 大宗交易 15.29 0.24%
合计 6,627,900 - 15.28 1.64%
3、本次股份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姚文琛 合计持有股份 27,798,813 6.88% 27,798,813 6.88%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7,798,813 6.88% 27,798,813 6.88%
姚朔斌 合计持有股份 70,502,252 17.44% 70,502,252 17.44%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7,625,563 4.36% 17,625,563 4.36%
姚晓丽 合计持有股份 59,852,252 14.81% 53,224,352 13.17%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59,852,252 14.81% 53,224,352 13.17%
姚硕榆 合计持有股份 34,052,252 8.42% 34,052,252 8.42%
无限售流通股 8,513,063 2.11% 8,513,063 2.11%
邱金兰 合计持有股份 9,058,869 2.24% 9,058,869 2.24%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9,058,869 2.24% 9,058,869 2.24%
泰润熹玥 合计持有股份 7,200,000 1.78% 7,200,000 1.78%
1 号私募
证券投资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7,200,000 1.78% 7,200,000 1.78%
基金
阿 巴 马 合计持有股份 6,929,419 1.71% 6,929,419 1.71%
28 号 基 1.71% 1.71%
金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6,929,419 6,929,419
玄元科新 合计持有股份 - - 6,627,900 1.64%
241 号基
金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 6,627,900 1.64%
合计 215,393,857 53.28% 215,393,857 53.28%
注:上述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的总股本 404,249,187股计算,上表中个人
持股比例百分比小数点后的数字与合计累计百分比不一致是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和数量不发生变化。
二、 《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姚晓丽
乙方: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24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一致行动”的原则
乙方为甲方的一致行动人,并同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决策机制上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
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案,乙方应以甲方的意见为一致意见。
2、一致行动的具体约定
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若乙方行使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投票权等,均以甲方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并放弃作出与甲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权利。
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乙方同意就行使股东权利时的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等全权委托甲方行使,乙方无需再向甲方出具书面委托书。
乙方所持公司股份的任何变动,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转让、股份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益,须事先获得甲方同意方能进行。甲乙双方持股合并适用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修订或新颁布的,以届时生效的规定为准。
3、一致行动的有效期限
本一致行动协议在乙方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始终有效。若乙方客户提前赎回私募基金全部份额的或乙方全部减持完毕上市公司股份的,自全部赎回之日或全部减持完毕起本一致行动协议自动失效。此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姚晓丽女士于公司上市前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姚晓丽女士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的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晓丽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姚晓丽女士本次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内部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成员结构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后续进展,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姚晓丽女士出具的《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有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的告知函》
2、《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