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
总额的 0.02%。
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2,200,790股减至412,100,790股。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12 月 3 日到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和《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更正的情况说明》。
4、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进行了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人数 129 人,授予总数量 1,400.0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条件进行了审核。
6、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 12 人,授予总数量 400.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条件进行了审核。
7、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每股 14.91 元调整为每股 14.66 元,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每股 7.46 元调整为每股 7.21 元。
8、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回购注销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
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卞大云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价格
根据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价格为7.21元/股。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721,000 元,所需资金
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82,680,853 20.06% 82,580,853 20.04%
份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329,519,937 79.94% 329,519,937 79.96%
份
股 份 总 412,200,790 100.00% 412,100,790 100.00%
数
注:本次变动后,公司股本结构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字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本激励计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是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的员工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将回购注销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卞大云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
划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