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5-043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7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90元/股,除权后为7.43元/股。
4、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0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的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要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万股) 例(%) 的比例(%)
1 孔令军 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450.00 18.00 0.89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2 高卫先 500.00 20.00 0.99
事
3 高立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00.00 20.00 0.99
总经理助理,龙力研究院
4 肖林 450.00 18.00 0.89
院长
5 孙百平 营销中心总监 100.00 4.00 0.20
6 尉双利 采购仓储中心副总监 100.00 4.00 0.20
7 张成全 生产中心副总监 100.00 4.00 0.20
8 刘维秀 总会计师 100.00 4.00 0.20
9 覃树林 龙力研究院副院长 100.00 4.00 0.20
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
10 王金雷 100.00 4.00 0.20
长
总计 2,500.00 100.00 4.96
5、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第1个解锁期 2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第2个解锁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第3个解锁期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锁期内,董事会确认达到解锁条件后,激励对象必须在解锁期内,就当期可申请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向公司提交限制性股票解锁申请书。
如激励对象未按期限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申请,视为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解锁,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6、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①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15-201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解锁期 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比例
第1个解锁期 相比2014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20%
第2个解锁期 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30%
第3个解锁期 相比2014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50%
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所有激励对象相对应解锁期所获股票份额由公司统一回购后予以注销。若第一个和第二个解锁期内公司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这部分标的股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解锁。第三个解锁期内,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本期标的股票及未能满足前期解锁条件而递延至本期的前期标的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②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分年考核,核算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个人绩效考核得分达到80分(含)为称职,考核结果为称职的,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可按照实际应解锁比例进行解锁,低于80分(不含),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则对应解锁期所获授的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予以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年5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1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确定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1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公司董事会经过核查,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5年7月2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7.43元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激励对象获授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10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表:
授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的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要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万股) 例(%) 的比例(%)
1 孔令军 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450.00 18.00 0.89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2 高卫先 500.00 20.00 0.99
事
3 高立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