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LONGLIVE BIO-TECHNOLOGY CO.,LTD.
(禹城高新技术开发区汉槐街 130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 19 号 15 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
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
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
修改。”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少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所持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
售期内不转让。
本公司股东成就控股、先锋电器、上海贝莱、顾东升、徐海、兰健承诺:自
持有公司股份之日(2009 年 12 月 25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董事的股东白庆林、王光明、高卫先,担任监事的股东王燕、监事阎金
龙的配偶肖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孔令军、高丽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本人或关联人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或其关
联人离职后所持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售期内不转让。
1
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股份的其他股东已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1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公司上市后不再披露 2011 年半年报。敬
请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咨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份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
2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
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1069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4,660 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发行 900 万股已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持下发行完
毕,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3,760 万股已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成功发行,发行价
格为 21.50 元/股。
三、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224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龙力生物”,股票代码“002604”,其中本次
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3,76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起上市交易。
四、本次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 年 7 月 28 日
3、股票简称:龙力生物
4、股票代码:002604
5、发行后总股本:18,640 万股
6、本次 A 股发行股数:4,660 万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前公司所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
司 A 股股票首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安排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少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
3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所持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
售期内不转让。
本公司股东成就控股、先锋电器、上海贝莱、顾东升、徐海、兰健承诺:自
持有公司股份之日(2009 年 12 月 25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董事的股东白庆林、王光明、高卫先,担任监事的股东王燕、监事阎金
龙的配偶肖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孔令军、高丽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本人或关联人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或其关
联人离职后所持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售期内不转让。
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股份的其他股东已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 90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 A 股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3,76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 2011
年 7 月 28 日起上市交易。
11、公司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总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或类别) (万股) 份的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本次公开发行前 程少博 4,198.52 22.52% 2014 年 7 月 28 日
已发行股份 山东省高新投(ss) 2,893.68 15.52% 2012 年 7 月 28 日
周锦清 781.80 4.19% 2012 年 7 月 28 日
德华创投 674.76 3.62% 2012 年 7 月 28 日
成就控股 610.00 3.27% 2012 年 12 月 25 日
王光明 460.92 2.47% 2012 年 7 月 28 日
郭梁东 460.92 2.47% 2012 年 7 月 28 日
4
海澜集团 337.44 1.81% 2012 年 7 月 28 日
唐 众 294.24 1.58% 2012 年 7 月 28 日
顾东升 280 1.50% 2012 年 12 月 25 日
赵英姿 183.96 0.99% 2012 年 7 月 28 日
许淑华 170.04 0.91% 2012 年 7 月 28 日
先锋电器 170.00 0.91% 2012 年 12 月 25 日
徐 海 170 0.91% 2012 年 12 月 25 日
高卫先 168.24 0.90% 2012 年 7 月 28 日
高丽娟 165.36 0.89% 2012 年 7 月 28 日
上海贝莱 150 0.80% 2012 年 12 月 25 日
张 梅 127.56 0.68% 2012 年 7 月 28 日
张晨龙 127.56 0.68% 2012 年 7 月 28 日
朱国刚 123.48 0.66% 2012 年 7 月 28 日
闫荣城 119.40 0.64% 2012 年 7 月 28 日
卢小扬 115.56 0.62% 2012 年 7 月 28 日
隋 郁 102.84 0.55% 2012 年 7 月 28 日
白庆林 102.36 0.55% 2012 年 7 月 28 日
宋 超 82.32 0.44% 2012 年 7 月 28 日
尹吉增 77.88 0.42% 2012 年 7 月 28 日
郝炳祥 68.4 0.37% 2012 年 7 月 28 日
李 擎 68.4 0.37% 2012 年 7 月 28 日
梁振国 60.12 0.32% 2012 年 7 月 28 日
高玉亭 60.12 0.32% 2012 年 7 月 28 日
秦庆平 59.64 0.32% 2012 年 7 月 28 日
赵莲香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