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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章鼓: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30

山东章鼓: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1028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章鼓”)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8 时 30 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
董事、监事。应参加会议董事 15 名,实到董事 1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润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与会董事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回避 0 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和工作需要,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方树鹏先生不再兼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高玉新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赵晓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一)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月 30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0)。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回避 0 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联席董事长并选举联席董事长》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增设联席董事长1 人,并选举公司副董事长方树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二)为联席董事长,鉴于增设联席董事长职务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树鹏先生担任联席董事长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相应修改事项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职生效后,方树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月 30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关于增设联席董事长并选举联席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回避 0 人。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和工作需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陈超先生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高玉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张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三)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公司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月 30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

    表决结果:同意 1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回避 0 人。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增设联席董事长1 人,鉴于增设联席董事长职务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因此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附件四。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回避 0 人。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增设联席董事长1 人,鉴于增设联席董事长职务涉及公司相关制度的修改,因此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 项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附件五。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回避 0 人。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回避 0 人。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一:财务总监简历

      赵晓芬女士: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中级会
计师。1999 年 7 月毕业于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会计学专业。毕业后进入西王集团,先后担任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西王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西王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除此以外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赵晓芬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晓芬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赵晓芬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联席董事长简历

    方树鹏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
历,工学硕士,济南市青年民营企业家商会理事会副会长,拥有八项专利,其中一项是发明专利。2009 年 7 月进入公司,曾任山东章鼓厂长助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山东章鼓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全资子公司山东章鼓瑞益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山东章鼓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贵州安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控股子公司甘肃金川章鼓流体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控股子公司山东章鼓耐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子公司河北协同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子公司江苏章鼓力魄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参股公司山东艾诺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参股公司山东凯丽瑞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参股公司微鲸环境(北京)有限公司的董事。除此以外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方树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5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与公司股东、董事长
方润刚先生为父子关系(方润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01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0%);除此之外,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方树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方树鹏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红女士: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014 年 11 月大学毕业后进入公司就职,2018 年 7 月份任职于公司证券部,于 2020 年 10 月
份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张红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四: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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