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1-08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7 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为其子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盛环保”)向广东顺高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高投融资担保公司”)申请出具 3,000万元的履约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 PPP 项目的顺利建设运营,按照《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 PPP 项目合同》要求,绿盛环保拟向顺高投融资担保公司为其履行《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 PPP 项目合同》的全部义务申请出具 3,000 万元的履约保函。公司子公司广东绿润拟为上述履约保函向顺高投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情况以最终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反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上述反担保事项不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因此上述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 年 04 月 09 日
3、注册地址:鹤山市桃源镇乡道 Y086 马山路段旁
4、法定代表人:盛辉
5、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承接:污水处理工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污染治理服务;市政设施维护维修管理服务;建筑物管道疏通服务;城市排泄物处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养护服务;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服务;物业管理。
8、股权结构:广东绿润持有绿盛环保 100%股权,公司持有广东绿润 100%股权,绿盛环保为公司的全资公司。
9、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143.49 8,322.89
负债总额 6,671.30 4,719.15
净资产 3,472.19 3,603.73
资产负债率 65.77% 56.70%
项目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778.30 1,016.95
利润总额 -144.26 483.37
净利润 -131.54 499.08
10、经查询,绿盛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顺高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4 年 01 月 14 日
3、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智城路 3 号顺科置业大厦 9 楼 901 室(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蒋力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99.50%股权,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0.50%股权。
9、与公司关系:公司、广东绿润、绿盛环保与顺高投融资担保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顺高投融资担保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担保人:广东顺高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3、反担保人: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 万元的履约保函;
5、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6、反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情况以最终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67,636.84 万元(含本次)。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92,881.2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1.4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136.8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按照《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 PPP 项目合同》要求,公司子公司广东绿润之子公司绿盛环保拟向顺高投融资担保公司为其履行《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 PPP 项目合同》的全部义务申请出具 3,000万元的履约保函。广东绿润拟为上述履约保函向顺高投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情况以最终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顺高投融资担保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广东绿润为其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广东绿润为上述履约保函向顺高投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广东绿润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推动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 PPP 项目的顺利进行,且反担保对象顺高投融资担保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广东绿润为其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广东绿润为其子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顺高投融资担保公司申请出具 3,000 万元的履约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八、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