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叶盛基、郑万青、谢雅芳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