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动力”或“公司”)收到公司 原控股股东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鑫达”)
《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天津鑫达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2022 年 5 月 31 日通过
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3,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的比例(%)
天津鑫达 大宗交易 2022 年 5 月 30 日 11.53 500,000 0.30%
天津鑫达 大宗交易 2022 年 5 月 31 日 12.01 2,780,000 1.68%
合计 -- 3,280,000 1.99%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造成的。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股) (股)
(%) (%)
天津鑫达 无限售条件股份 3,829,000 2.32% 549,000 0.3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天津鑫达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