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9-001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动力”)于2018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及未来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鑫达”)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巩固控制权,以达到和公司共同成长的目的,计划自2018年1月5日起未来12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2019年1月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天津鑫达通知,其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 股东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1、增持人: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
时为巩固控制权,以达到和公司共同成长的目的。
3、增持计划及规模:天津鑫达拟在2018年1月5日起未来12个月内按照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如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则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已发行总股本的2%;如通过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
二、 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增持计划公告以来,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大,境外内金融市场波动剧烈,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达择机适度实施了相关增持工作。自2018年1月5日至2019年1月4日,天津鑫达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49,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7%,累计增持金额4,997,776元。最近12个月内累计增持股份未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次股份增持前,天津鑫达持有公司股份49,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本次股份增持后,天津鑫达持有公司股份49,9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27%。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天津鑫达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
申请的条件。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及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 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满足《收购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本次增持股份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