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115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衡一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双方相关具体合作事项尚需进一步筹划,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衡一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衡一元”)为响应国家新国策,为助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充分发挥贝因美的品牌优势、产品优势、质量优势、服务体系优势、广泛的客户基础及良好的用户口碑等,叠加中衡一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业的企业综合价值管理能力以及资源和相关领域渠道撬动整合优势等,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双方经友好协商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协议已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 战略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衡一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984181584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5、法定代表人:李汉生
6、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4 年年 6 月 20 日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
9、主要股东:自然人马征认缴出资 4,75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95%;自然人李汉生认缴出资 25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
10、中衡一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 2021 年前三季度与公司未发生其他类似业务。
11、经查,中衡一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1)双方将共同开发面向母婴及成人的功能性产品和营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缓解孕产妇产前、产后焦虑等品类,中衡一元将为贝因美提供相关领域的专利技术支持,贝因美应优先考虑中衡一元提供的技术解决方案和关键原料支持。
中衡一元已研制了具有抗焦虑、安神助眠等功效的功能性产品,抢占了行业先机,符合贝因美布局营养健康领域战略需要,有利于推进贝因美战略布局的实施,提升综合竞争力。
(2)中衡一元将全力支持贝因美“发展社群经济,推进新零售战略”,通过建立与贝因美关联的社群,将大量亲子家庭母婴用品的消费人群连接和互动起来,完成商品、内容与服务的交付,构建消费者个性化的极致消费体验,打造母婴产业社群新零售的创新模式,助力母婴生态圈的构建。
(3)双方将探讨通过成立合资公司、或联合其他优势互补企业一起成立合资公司经营母婴亲子领域产品和服务;或通过投资并购、增资参股母婴亲子领域其他优秀标的公司等多种必要可行的途径,致力于提升双方的整体竞争优势和企业价值。
2、合作机制
双方建立联合项目组并通过高层定期沟通机制,以期高效推进项目及合作。双方执行层面随时对显现出的问题进行汇总、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推进项目合作并及时协调决策。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有利于公司借助中衡一元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优化公司产品产业结构,寻找并抓住孕婴童产业领域的机会,助力公司尽快实现母婴生态圈的战略构建。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不构成双方合作的特定承诺,双方将根据战略合作进展情况,分步签订相关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协议条款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一致的,以具体协议的条款为准。
预计签订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今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具体合作项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战略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持股份的持股比例由 20.75%被动稀释至 19.65%。原持股 5%以上股东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所持股份的比例由 5.09%被动降至 4.81%。公司独立董事高强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因误操作卖出 1,600 股公司股份。根据 2021 年 9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公告披露后的六个月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67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