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11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
暨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
意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
新增提案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议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告知函》,告知
函的内容为: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支持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为了提高会议的效率,减少召开会议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持有贵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将《关于支持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提交至贵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2,21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5%,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提交的程序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上述临时提案的新增,原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表决项相应增加。除此之外,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原提案等其他事项不发生变更。
现将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补充更新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 号 10 幢)。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支持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12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提案一至提案三,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股东鲍晨将回避表决。同时,该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提案四为涉及控股股东事项,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同时,该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
1.00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
2.00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3.00 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支持控股股东下属全资
4.00 子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孵化基金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1 号 10 幢
邮编:310053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
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
提交给公司。
(4)注意事项:
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② 由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于 12 月 17 日
17:00 前将登记信息发送至董事会办公室邮箱 security@beingmate.com 并电话确认,公司须将来访股东提前上报后才可接待股东来访。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1 号 10 幢邮政编码:310053
会议联系人:李志容 黄鹂
联系电话:0571-28038959 传真:0571-2807704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0。
2、投票简称:因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