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0-015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持
股 5%以上的股东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然”)拟在该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67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22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45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
具体详见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0-002),披露了恒天然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恒天然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恒天然已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22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占其减持前持有股份的 5.6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0,45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占其减持前持有股份的 11.2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占公司总
(元/股) 股本比例
2019/12/23 5.3667 15.00 0.015%
2019/12/24 5.3125 60.00 0.06%
2019/12/25 5.3482 239.40 0.23%
集中竞价交 2020/01/02 5.4000 22.73 0.02%
易
2020/01/03 5.4300 60.00 0.06%
2020/01/06 5.4711 330.43 0.32%
恒天然乳品 2020/02/28 6.0980 294.96 0.29%
(香港)有限 2019/12/23 5.2100 250.00 0.245%
公司
2019/12/25 5.3000 250.00 0.245%
2019/12/27 5.2800 250.00 0.245%
2019/12/31 5.2800 250.00 0.245%
大宗交易
2020/01/02 5.3200 295.04 0.29%
2020/01/03 5.3500 250.00 0.245%
2020/01/06 5.4200 250.00 0.245%
2020/01/07 5.4500 250.00 0.245%
合计 -- 3,067.56 3.00%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恒天然通过 2015 年 3 月要约收购取得,详见巨潮资
讯网《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等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本次减持主体恒天然无一致行动人。恒天然自 2015
年 3 月要约收购取得公司股份后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0.9999%股份,详见 2019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截至本公告日,恒天然共计累计减持(包括本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 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例(%) (万股) 例(%)
恒天然乳品 合计持有股份 18,220.20 17.82% 15,152.64 14.82%
(香港)有 其中:无限售条
限公司 件股份 18,220.20 17.82% 15,152.64 14.82%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 备查文件
1、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 日